2017-04-14來源:江蘇省美術家協會 |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藝工作重要講話精神,打造江蘇美術人才高峰,推動江蘇美術事業發展,第二屆“江蘇美術獎”即日起面向全省征稿。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江蘇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承辦單位:江蘇省美術家協會 (二)組委會 名譽主任:章劍華 主 任:劉旭東 周京新 委 員(按姓氏筆畫排序):劉偉冬 劉赦 李永清 陸慶龍 陳新建 佘玉奇 金田 胡寧娜 徐惠泉 高云 高建勝 薛亮 組委會辦公室主任:佘玉奇 高建勝 (三)評選辦法 分國畫、油畫、版畫、水彩(粉)、其他畫種(漆畫、壁畫、雕塑)5個畫種,共評出江蘇美術獎30名(其中中國畫10名,其他畫種各5名)、提名獎80名(其中國畫20名,其他畫種各15名)。屆時將在江蘇省現代美術館舉辦第二屆江蘇美術獎及提名獎作品展。 (四)評選步驟 1. 初評階段:由各市美協及美術單位按要求組織評委對各市、單位投稿作品進行初評,按統一分配指標評出入圍作品不超過560件;省美協組織評委對個人投稿作品照片進行初評,評出入圍作品不超過260件。 2. 終評階段:組成第二屆“江蘇美術獎”各畫種評審委員會,選出獲獎、入選作品。 (五)評委會組成 為了保證評審公開、公平、公正,由江蘇省美術家協會在省美協評委庫中遴選專家組成。 (六)征稿要求 1. 范圍:凡江蘇籍畫家作品均可選送參展;每位作者只可展出一件作品;評委作品不參加評選,可自選一件作品直接參加在江蘇省現代美術館舉辦的獲獎作品展。 2. 作品要求:題材自選,內容健康向上。中國畫、油畫、版畫、漆畫、壁畫作品裝裱尺寸不超過200厘米(高)×200厘米(寬)。水彩(粉)畫如裝鏡框,鏡面應選用有機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裝框后尺寸不得超過180厘米(高)×150厘米(寬)。雕塑作品高、長、寬均不超過1米。大型雕塑可展出縮樣,并附原作照片,照片尺寸不小于20寸。 3. 參展作品一律為作者原創作品原件,嚴禁抄襲或印刷品。否則造成任何法律糾紛或責任,由作者自負,并在“江蘇文藝網”進行公告,取消其參展資格。 4. 投稿方式:各市美協及美術單位根據分配指標按要求完成初評,并將入圍作品及時送至規定地點參加終評;作者也可以自行報送作品照片至省美協參加初評,入圍作品參加終評,個人投寄作品照片時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江蘇美術獎投稿作品”字樣;每位作者只能選擇一種途徑投稿,重復投稿將視為無效并取消參評資格。 5. 作者自行報送時需認真填寫并提交《第二屆“江蘇美術獎”作品展覽投稿登記表》(表格附后)和作品照片1張(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證為準)、畫種、標題、尺寸(雕塑作品須注明用材)、詳細聯系地址、郵編、聯系電話。截稿時間為征稿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以當地郵戳時間為準。 收稿地址:南京市夢都大街50號 江蘇省美術家協會 郵編:210019 電話: 025-83572046(辦) 收稿人:陳芳 6. 各市美協及美術單位初評入圍作品寄送規定地點參加終評時請在作品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證為準)、性別、身份證號、詳細聯系地址、郵編、聯系電話、畫種、標題,并提交《第二屆“江蘇美術獎”作品展覽投稿登記表》(表格附后,可復印使用)及作者身份證復印件。 7. 終評結束后,展覽承辦單位負責將各市美協及美術單位未入選作品退給各市美術家協會。 (七)作者待遇 1. “江蘇美術獎”作品、提名獎及入選作品均將展出,展覽結束后全部退件。 2. 組委會向江蘇美術獎、提名獎作者頒發獲獎證書,向入選作者頒發入選證書。 3. 入選江蘇美術獎的作者具備加入江蘇省美術家協會1次條件,獲得提名獎作者具備加入江蘇省美術家協會2次條件,獲得江蘇美術獎作者具備加入江蘇省美術家協會條件。 4. 獲獎、入選作者獲贈作品集一本。 5. 邀請獲獎者參加頒獎儀式,食宿交通費由主辦方負責。
(八)本征稿啟事解釋權歸江蘇省美術家協會。 責任編輯:王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