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4-27來源:省美協(xié) |
為貫徹第十一次全國文代會精神、紀念“延安文藝座談會”召開80周年、迎接黨的二十大召開,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江蘇的文藝隊伍應當肩負起作為新時代文藝工作者的責任和擔當,堅定文化自信、把握時代脈搏、聆聽時代聲音,堅持與時代同步伐、以人民為中心、以精品奉獻人民,不斷抒寫展現(xiàn)新時代的文藝新篇。 江蘇的水彩畫水色交融,意蘊生動,有著深厚的群眾基礎和得天獨厚的發(fā)展條件。近年來江蘇水彩畫家隊伍日漸壯大,在繼承傳統(tǒng)的基礎上,拓寬水彩畫的邊界,奉獻出一批批有筋骨、有道德、有溫度的精品力作。為更大力度地推動我省水彩粉畫藝術創(chuàng)作的大發(fā)展、大繁榮,展現(xiàn)江蘇水彩畫創(chuàng)作的新探索、新面貌,同時為參加第十四屆全國美展作好作品準備,茲定于2022年8月在江蘇省現(xiàn)代美術館舉辦“第九屆江蘇省水彩(粉)畫作品展”,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覽名稱 第九屆江蘇省水彩(粉)畫作品展 二、展覽時間、地點 2022年8月,江蘇省現(xiàn)代美術館 三、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江蘇省文學藝術界聯(lián)合會 江蘇省美術家協(xié)會 承辦單位:江蘇省美術家協(xié)會水彩•粉畫藝委會 江蘇省現(xiàn)代美術館 四、展覽評選委員會 由江蘇省美術家協(xié)會在省美協(xié)評委庫中遴選專家組成。 五、展出作品件數(shù) 展出水彩(粉)畫作品約150件(其中征集作品120件,評委及特邀作品約30件)。 六、作品征集辦法 1. 凡年滿18周歲,工作、學業(yè)、生活在江蘇省內的美術創(chuàng)作者均可投稿。 2. 參展作品風格、題材、樣式不限,在第八屆江蘇省水彩(粉)畫作品展(2019年6月以后)之后創(chuàng)作的紙上繪制的水彩、水粉、色粉畫作品均可送選。 3. 作品外框尺寸不大于180 cm×180cm。 4. 初評:參評作者需提供高清作品照片(10寸)參加初評,每位作者可寄送不超過2張作品照片,并裝訂在一起,直接寄送原作不予參評;照片背面粘貼《第九屆江蘇省水彩(粉)畫作品展投稿登記表》(見附件),為避免投遞失誤或信息識別錯誤,投稿登記表務必電腦打印,同時將投稿登記表和作品的電子版發(fā)送至郵箱:jsmxscfhz@163.com供后期核對,文件名為:九屆水彩(粉)畫展+姓名。初評資料請于2022年6月10日前寄達南京市建鄴區(qū)夢都大街50號江蘇省美術家協(xié)會(初評資料不退)。聯(lián)系人:陳芳,電話:025-83572046,郵編:210019。 5. 復評:作者收到初評入圍通知后,須按規(guī)定時間將作品原件(須與初評照片一致)寄送至規(guī)定地點(具體時間、地址另行通知),作者請自配牢固畫框,背面務必粘貼《第九屆江蘇省水彩(粉)畫作品展投稿登記表》及作者身份證復印件,方便評審及收退件。作品經評委復評確認后展出。 6. 退件:所有作品在展覽結束后全部退件,退件由展覽承辦單位負責辦理到付,參展作品的送展費用(作品圖片、原作的裝裱費用、送退件運輸費、保險費等)由作者本人承擔。 7. 參展作品一律為作者原創(chuàng)作品原件,嚴禁抄襲或仿真印刷,否則由此導致的任何法律糾紛或責任將由作者負責。展覽組委會取消違規(guī)作者的參展資格,并在“江蘇文藝網(wǎng)”進行公告。 七、作品獎勵及待遇 1. 編輯出版《第九屆江蘇省水彩(粉)畫作品集》。 2. 本展覽設立優(yōu)秀作品30件。 3. 頒發(fā)展覽入選證書及贈送作品集一本。 4. 獲優(yōu)秀作品的作者在申請加入江蘇省美術家協(xié)會會員時可計3分;入選作者在申請加入江蘇省美術家協(xié)會會員時可計2分。 八、組委會對所有參展作品具有展覽、研究、攝影、錄像、出版及宣傳的權利。 九、凡已獲省級、國家級獎項的參展作品,一經發(fā)現(xiàn),江蘇省美術家協(xié)會將視為無效稿件并取消參評資格。 十、凡送作品參評,即視為已確認并將遵守本征稿啟事的各項規(guī)定。 十一、本通知解釋權歸江蘇省美術家協(xié)會。 江蘇省美術家協(xié)會 2022年4月 責任編輯:王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