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4來源: |
“吉祥草原·丹青鹿城——2016年全國中國畫作品展”是由中國美術家協會與包頭市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的全國性展覽,將于2016年9月在包頭市舉辦。包頭地處內蒙古自治區西部,歷史悠久,是草原文明和黃河流域的農業文明交匯之處,境內有很多的歷史文化遺跡。近代以來,包頭匯聚了北方眾多民族的文化風俗,形成了多彩的文化形態。為進一步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作無愧于時代的中國畫優秀作品,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體現時代文化成就、代表國家文化形象的精品力作,現將此次展覽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辦單位: 中國美術家協會 包頭市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 包頭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內蒙古自治區美術家協會 協辦單位:包頭市美術館 二、展覽組委會: 名譽主任:劉大為 主 任:徐 里 杜學軍 副主任:杜 軍 孫紅梅 路 智 郭甫欣 秘書長:周榮生 武 燕 委 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劉 江 孫同和 張 璋 趙玉林 董竟成 曾憲昌 辦公室主任:董竟成 孫同和 沙 巖 王雅杰 展覽編輯:蘇 鳴 三、評選委員會由中國美術家協會在中國美術家協會評委庫中遴選專家組成 四、展出日期:2016年9月 五、展出地點:包頭市美術館 六、展出規模:本次展覽展出入選作品260件。 七、作者待遇: 1、該展評選出的入選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備申請加入中國美協會員的一次條件。 2、入選作品前60件(稅前中國畫收藏費:15000元/件),作品由組委會收藏。其余入選作品200件展覽結束后退還作者。 3、畫展將出版畫冊,每位參展作者均可獲贈一本。 4、組委會向參展作者頒發證書。 八、 參展要求: 1、初評:參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張(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證為準)、標題、詳細聯系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展覽名稱。初評結果將及時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公布。復評:初評入圍作者按要求郵寄原作參加復評,(送原件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注:初評未入圍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終評落選作品退件。 2、初評投遞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個展覽中)如反復多次投遞,中國美術家協會將視為無效稿件取消參評資格。 3、參展作品一律為作者原創作品,嚴禁使用高仿、抄襲、復制自己作品參展!2016年中國美協將啟動評選識別排重系統,與歷屆展覽中參展作品進行排重,凡重復的作品一律取消參展資格。否則造成任何法律糾紛或責任,作者自負,并在美協網站進行公告,取消其參展資格。 4、每個展覽項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參展資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中畫畫(畫芯)尺寸不得超過240厘米(高)×200厘米(寬)。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請用鉛筆寫明:姓名(以身份證為準)、標題(和畫面相同)、尺寸(高×寬CM)、詳細聯系地址、郵編、聯系電話、身份證復印件。送件須妥善包裝并上保險,通過掛號或特快專遞郵寄,防止郵寄中破損遺失。 十、 收作品照片時間:自廣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25日止,以收到地郵戳為準。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沙灘一號院32號樓A座710,郵編:100083 收件人:蘇鳴 辦公室電話:(010)59759683 十二、主辦權: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有展覽、研究、攝影、錄像、出版及宣傳權。 十三、凡送作品參評、參展作者,應視為已確認并遵守征稿啟事的各項規定。 十四、畫展信息可登錄www.caanet.org.cn(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或數字展覽APP平臺查看。
中國美術家協會 2016年3月 責任編輯:王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