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8來源:中國美協 |
一、展覽宗旨: 凝聚中國精神,植根社會沃土, 激發時代活力,推進繪畫創新。 二、主辦單位: 中國美術家協會、浙江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中共寧波市委宣傳部 承辦單位: 中國美術家協會綜合材料繪畫與美術作品保存修復藝委會、浙江省美術家協會、寧波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寧波美術館、寧波市對外文化交流協會 三、展覽組委會: 名譽主任:劉大為、許 江 主 任:徐 里、萬亞偉 副 主 任:丁 杰、胡 偉、馬鋒輝、翁魯敏、張愛琴 秘 書 長:王書杰、唐承華、駱獻躍、林崇建 副秘書長:梅啟林、石君一、楊勁松、朱盡暉 委 員:(按姓氏筆畫排列) 孫佩梁、楊 洋、咸 懿、姜浩宇、賀 絢、 韓利誠、謝安良 辦公室主 任:咸 懿、韓利誠、謝安良 辦公室副主任:賀 絢、孫佩梁 展覽統籌:周曉路 展覽編輯:魏溪 四、評選委員會由中國美術家協會在中國美術家協會評委庫中遴選專家組成 五、展出日期:2017年11月 六、展出地點:寧波美術館 七、展出規模:本次展覽展出入選作品180件。 八、作者待遇: 1.該展入選作者具備申請加入中國美協會員的一次條件。 2.展覽結束后作品退件。 3.展覽將出版畫冊,每位參展作者均可獲贈一本。 4.組委會向參展作者頒發證書。 九、參展要求: 1.本屆展覽面向全國直接征稿,鼓勵廣大藝術家在創作中以弘揚中華文化為己任,將藝術實踐與踐行中國夢相結合,反映偉大時代風貌和自然之美、生活之美、人文之美,鼓勵創新和個性鮮明、形式獨特的作品,力求在弘揚現實主義精神前提下,創作出更多精品力作,推動綜合材料繪畫藝術的發展。 2.初評:參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一張(10寸以上)及含作品電子版照片的光盤一張(5MB以內),照片背后注明:姓名(以身份證為準)、作品題目、詳細地址、郵編、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初評結果將及時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公布,初評未入圍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光盤不退。初評如反復多次投遞相同作品照片,中國美術家協會將視為無效稿件取消參評資格。 3.復評:初評入圍者接到電話通知后郵寄原作,復評落選作品全部退件。 4.參展作品一律為作者原創作品,嚴禁使用高仿、抄襲、復制自己作品參展!中國美協現已啟動評選識別排重系統,與歷屆展覽中參展作品進行排重,凡重復的作品一律取消參展資格。否則造成任何法律糾紛或責任,作者自負,并在美協網站進行公告,取消其參展資格。 5.參展作品謝絕合作。 十、送件要求: 1.限架上作品,宜墻面懸掛,作品須具備最終展示狀態。 2.作品裝框后高不得超過3米、寬不得超過2米,重量在60公斤之內。外包裝及作品背面均須粘貼作品標簽,注明以下內容:作者姓名(以身份證為準)、作品名稱、尺寸、地址、郵編、聯系電話。 3.異形、未配外框及使用易碎材料的作品,如接展方通知,作者需參與布轍展工作,作者差旅費自理。 4.參加復評作品送件一律使用堅固木質包裝箱,以保證退件時使用(不接收簡易包裝作品)。參展作品如因自行包裝不善導致在運輸過程中受損,因自身不穩定或不牢固發生破損、脫落、變形及其他變化,組委會將及時通知作者,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5.在展覽過程中,因作品自身狀態不穩定發生脫落、變形等類情況,組委會將及時通知作者本人及時維護或修復,并自行負責展后裝箱運輸事宜。 十一、初評收作品照片時間: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20日止,以收到地郵戳為準。 十二、初評照片收件地址:浙江寧波市人民路122號寧波美術館,魏惠東(收),辦公室電話:0574-87661702,郵編 315020 十三、主辦權: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有展覽、研究、攝影、錄像、出版及宣傳權。 十四、凡送作品參評、參展作者,應視為已確認并遵守征稿啟事的各項規定。 十五、畫展信息可登錄(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查看。
2017·首屆全國(寧波)綜合材料繪畫雙年展組委會 2017年7月
責任編輯:王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