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4來源:新華社 |
新華社南京11月13日電(記者鄭生竹)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近日發布消息稱,對不同人口規模的城區建筑高度實行分類管控,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消防救援總隊聯合出臺的《關于加強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控的意見》要求,各地一般不得新建100米以上的住宅建筑,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下城市嚴格限制新建80米以上住宅建筑,城區常住人口100萬至300萬城市嚴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建筑。 江蘇省住建廳副廳長金文介紹,高層建筑是現代城市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提高土地利用率、完善城市功能、滿足居住需求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高層建筑越來越多、建筑高度不斷刷新,對城市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戰和要求。為避免城市盲目“攀高”,全面提升科學決策水平,上述意見明確所有新建的100米以上建筑須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 根據相關規定,高層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以及大于24米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為超高層建筑。截至目前,江蘇全省有近18萬棟高層建筑。上述意見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完) 責任編輯:王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