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4來源:新華網 |
新華網南京1月4日電(記者朱程)近日,交通運輸部公布消息顯示,連云港港正式獲批開展外貿集裝箱沿海捎帶業務試點。 據悉,自獲批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國家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國際集裝箱班輪公司的非五星旗國際航行船舶申請開展連云港港與上海港洋山港區之間,以上海港洋山港區為國際中轉港的外貿集裝箱沿海捎帶業務試點。此次沿海捎帶政策使得符合條件擬開展業務試點的外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國際集裝箱班輪公司可利用其全資或控股擁有的非五星旗國際航行船舶,經交通運輸部批準后,可在連云港開展業務試點。這為連云港港帶來更多的國際航運資源和業務機會,尤其是能夠很好地促進外輪公司在連云港開設外貿干線,降低船公司的運營成本。 連云港港作為國際樞紐海港之一,一直以來都在積極尋求國際航運業務的發展和創新。此次獲批試點“外貿集裝箱沿海捎帶業務”,不僅拓展了連云港港的業務范圍,提升其在國際航運市場中的競爭力,還將進一步加速連云港港深度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戰略規劃,形成更加緊密的區域合作網絡。 未來,連云港港將充分利用這一試點政策,加強與船公司的合作與交流,推動國際航運業務的不斷創新與發展。同時,連云港港還將進一步優化港口服務環境,提升港口運營效率和服務質量,為國際航運事業的發展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完) 責任編輯:王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