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3來源:新華日報 |
江蘇是林業產業大省,單位面積林地產值居全國前列,集體林在全省森林資源總量中約占78%,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承擔著綠色生態基底的重要角色,發揮著林產品供給和富民增收的重要作用。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蘇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進林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積極穩妥推進集體林權制度創新,不斷發展林業新質生產力,推動擴綠、興綠、護綠并舉,提升集體林經營水平,更好發揮森林“四庫”功能。 方案提出,持續推進“三權分置”,保持以承包到戶、均股均利兩種方式將集體林地產權落實到農戶的政策穩定。家庭承包林地剩余期限10年以內的,可提前確認延包并合理確定延包期限。林地經營權可以依法再流轉,依法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流轉期限5年以上的林地經營權可以申請不動產登記發證,并作為有關行政管理事項的憑證。 在加強林地林權管理方面,方案明確,基于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統一底圖,妥善解決集體林地地類重疊、權屬交叉問題,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在全面完成林權登記資料清查移交和數據整合的基礎上,強化林權登記與林業管理業務協同,規范開展林權類不動產登記發證。依法頒發的原林權證繼續有效、不變不換。推進不動產登記平臺、農村產權交易平臺、林權綜合監管平臺等互通共享。制定出臺《江蘇省集體林權流轉管理辦法》,加強對林權流轉合同的管理。 在健全利益聯結機制方面,方案提出,持續改善林業生產經營條件,鼓勵適度規模經營,重點支持家庭林場、集體林場、合作社等林業經營主體發展。鼓勵各類企業通過租賃、入股、合作等形式參與林業經營,建立健全聯農帶農機制,推廣“企業+合作社+農戶”等模式。鼓勵國有林場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通過股份合作、托管、租賃等形式開展聯合經營,并探索經營性收入分配激勵機制。 根據方案,我省還將推進森林可持續經營,優化林種布局和規模,合理調整集體林在公益林中的比例;優化林木采伐制度,用好用足林木采伐限額,對林業經營者實行商品林采伐限額5年總額控制政策;重點支持木本糧油、林草種苗、森林康養、林下種植、木材加工、林產化工等產業發展,引導林業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強化基礎服務保障,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的前提下,加大對發展林下經濟項目的林地要素保障力度;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拓寬林權增值途徑;創新林權融資機制,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各類林業經營者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常州市、宜興市、睢寧縣、蘇州市吳中區、盱眙縣、東臺市、儀征市、句容市、沭陽縣以及南云臺林場因地制宜開展差異化改革試點,建立容錯糾錯機制。 方案明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作為林長履職的重點內容,納入林長制評價激勵體系,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層層壓實責任。(王靜) 責任編輯:王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