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8來源:揚子晚報 |
原標題:江蘇開展住宅工程品質提升行動,嚴格住宅隔聲、防滲漏要求 公共部位防水保修期限不低于10年 買了房,卻總聞到鄰居家油煙味?裝修完沒多久墻面就滲水?近日,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江蘇省住宅工程品質提升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聚焦“好房子”建設,從設計到交付,從建造到保修,全鏈條提升住宅品質,讓老百姓住得更舒心。 《方案》突出問題導向,要求補短板、強弱項、控風險。狠抓混凝土工程質量治理。嚴禁違法違規海砂、無標準依據的工業固體廢棄物等用于混凝土工程。新標準將嚴格住宅隔聲、防滲漏要求,竣工驗收前必須進行隔聲、防水實體檢測,結果寫入每戶的“住宅質量保證書”。施工中嚴控材料關,門窗、地漏、防水卷材等關鍵建材抽檢比例將提高,杜絕不合格材料上墻。外墻保溫層脫落風險也將被重點“盯防”,從設計審查到現場監管全程從嚴,確保安全牢固。 交付后的房子發現和預售時說的不一樣?《方案》實施信息公開行動。全面實施信息公示,新開工商品住宅工程的建設單位按規定做好質量信息公示。開展“業主開放日”“業主預看房”,先驗房后收房;推動業主參與分戶驗收,暢通工程質量缺陷反饋渠道,督促問題整改閉環。改善型住宅建設單位及時公示改善型住宅的預評價和評價結果。 實施滿意交付行動。嚴格各類驗收,對主體結構和室內裝修的隱蔽驗收實施舉牌驗收,鼓勵推行可視化管理。 確保完整交付,引導建設單位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確住宅小區室外景觀環境、地下室、車庫及其他配套設施等與住宅同時交付,向業主交付完整住宅產品。 實施質量維保行動。壓實保修責任,鼓勵施工、建設單位提高防水、保溫、裝修、供熱供冷系統等保修期限;改善型住宅地下工程、屋面工程、外墻等公共部位的防水保修期限不應低于10年。鼓勵建設單位購買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 《方案》提出加強建設各方市場行為監管,嚴查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行為;強化工程實體質量和參建各方質量行為監督。全面推行《江蘇省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風險重點防控工作手冊》,突出抓好住宅工程質量易發問題、外墻保溫工程質量監督。鼓勵地方探索建立建設單位信用考評制度,依據考評結果實行差異化監管。 江蘇此次住宅品質提升行動覆蓋設計、施工、驗收、交付、維保全鏈條,既聚焦解決當前突出質量問題,也著眼建筑行業的長遠健康發展。十年保修成為安心承諾,“透明建造”抹平信息鴻溝,“好房子”的藍圖正一步步在江蘇化為老百姓觸手可及的現實家園。(季宇軒) 責任編輯:王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