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7來源:江蘇省國畫院 |
湯知辛 量變引起質變是辯證法揭示的普遍規律,此規律適用于各種事物的變化過程,但應用于繪畫特別是中國畫創作的過程中,“質”與“量”之間的關系卻存在著特殊的變化規律。 中國畫創作中的“質”“量”關系,同樣體現在為“量變引起質變”之規律。也是說某種程度的繪畫水平,是由一定“量”的繪畫實踐而決定的。不同的是,往往作畫者投入一定的“量”,“質”的變化卻不盡相同,這就引出了中國畫創作中特殊規律的思考。 中國畫創作中“質”與“量”的關系如何是個較為深廣的問題,但基本上可以認為其“質”是由鑒賞論決定的某種審美標準。如謝赫六法論中“氣韻生動”之鑒賞是由“骨法用筆”之特征,“應物象形”之認識,“骨法用筆”之特征,“應物象形”之認識,“隨類賦彩”之方法,“經營位置”之操作,“傳移模寫”之創意等“量”的因素來促成的。值得注意的是,國畫創作中“量”的積累未必能達到“質”的聲躍,這是經常困擾一些作畫者的現象。是否“量變引起質變”之規律因此不具備其必然性?其實此規律是適用于任何領域的普遍規律,只是國畫創作受其自身特質的制約,因而具有建立在普遍規律之上的特殊規律,即具有自身內涵的本質特征。這樣的內涵包括了繪畫主體,客體和本體,而特殊性卻貫穿于這三體之中。如本民族特有的文化背景、思維慣性,審美習慣乃至特有的繪畫工具,材料及表現手段等,都是中國畫本質特征內、外在的體現。國畫的這些特質自始至終制約著創作者的繪畫實踐活動。中國畫的創作實踐又是以一種“量”的尺度來衡量并完成的,它包括動量和時量。所謂“動量”是指調動包括臨摹借鑒、寫生體察、孕稿制作、加工整飾等一切手段進行的創作活動,它呈現出橫向發展趨勢,橫向發展越廣,動量越大;反之越小。所謂“時量”是指以動量為基點的無限延長,它呈現出縱向發展態勢,繪畫實踐時間越長,時量越大;反之越小。“量”的變化直接影響到“質”的上升,只有符合于中國畫特有規律的“量”變,才能達到繪畫水平“質”的提高。不具有對中國畫本質特征心領神會的悟性,即使付出再大的“量”,也只是一種不著邊際的漫游,這樣的繪畫實踐是難以出真績的。由此可以得出一種判斷:中國畫的“質”與“量”關系是以“質”帶“量”,再由“量”變達到“質”的升華。 從上述可以判定,中國畫的“質”是一種先發性的潛在因素,不具備一定的審美心胸,就很難領悟到這種潛在的美質。比如那些長期生活在對畫家看來美不勝收的自然環境里卻無動于衷的當地居民,不能說他們不愛美,只能說明他們缺乏對美的感應能力,可見對周圍事物反應的激烈程度和細微度因人而異,不同學識和不同個性的人,在審美認識上會顯出極大的差異。這種在個人把握中的對中國畫審美特質在認識上的差異,必然使不同素養的畫家在“量”的實踐中發生不同的效應,繪畫水平也由此產生差異來決定“量”的實施程度和效果的。進而論之,對中國畫本質特征領悟越深,藝術個性的能量才能發揮得越加充分,藝術實踐才能達到理想的境地。古人所說的“讀萬卷書,行萬里路”作為中國畫創作的必要條件,給畫家的正是這樣一個提示。如果沒有充分的相關認識,沒有和大自然對話的親身經歷,對本民族繪畫特質和現實生活的審美判斷就不能產生,對與繪畫本質相關的主、客、本三體的實施也就無從把握。常說繪畫要有“感覺”,這種感覺就是建立在相關知識和生活經歷基礎上的對中國畫本質特征的認識過程,而實踐的過程只是對以上觀念形態的物質化過程。 生活在中國畫主、客、本三體中的民族基因是中國畫的魂魄,是創作的前提因素,這種“質”的非物質形態的潛在性,需要靠個人的悟性和修養去發掘,然后付諸于“量”的實踐去實現“質”的飛躍——理想化作品的產生。中國畫創作的這種特殊規律在任何時間場合都對其起制約作用,其中“質”是定數,“量”是變數,中國畫創作“有規律無定法”大致說的就是這層意思,其中的深刻含義,值得每一個中國畫作者深思。 責任編輯:王潔 |